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生的时间不同 :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 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
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
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3. 行为结果不同 :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 刑事责任不同 :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这些区别体现了刑法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不同评价和处理方式。犯罪未遂通常是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能完成,而犯罪中止则是出于犯罪人自身的意志选择放弃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犯罪中止由于体现了犯罪人的悔改和自我制止,因此可能会受到更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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